一般从事建材经营销售类企业,业务涉及到设备租赁、施工安装以及工程管理服务以及建材销售业务等等。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一般很难获取13%的增值税发票。特别是建筑类行业涉及范围十分广泛,税负压力大多数体现到缺少进项成本发票,这就导致企业利润虚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过重。
1、人工成本比占高,占了40%左右。其中大部分为临时工,流动性较大,结算的时候难以提供合规的凭证,这就导致企业劳务费无法入账;
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可以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以此来达到合理节税的效果。
通过利润分包方式,将部分业务转包。税收优惠园区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之后个税为0.5%—2.1%,核定后综合税负在4%以内;公转私也不需要20%的分红个税。
举个例子:某一个建筑企业,在税优优惠园区成立了一个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将主体企业的500万业务分包给园区的个独企业,那么该企业的应纳税额是多少呢?
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成本,无需成本凭证,解决了费用列支问题。而且政策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完税后将企业利润公转私到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的个人卡上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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