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底至今,东方家园建材超市闭店停业的消息时常见诸报端,业内另一家正常营业的家具卖场——东方家园家居广场却因名称中也有“东方家园”4个大字被多家媒体混淆,数次被报道“闭店”“停业”。造成广大消费者及经销商对其产生误会。东方家园家居广场不堪其扰,于近日公开声明表示,此“东方”非彼“东方”,两者有明显差别,提醒公众和媒体切勿混淆。
据了解,东方家园家居广场与东方家园建材超市都是独立的法人,前者成立于1997年,主营业务为家具销售,目前只在北京有一家店,注册及营业地址均为北京丰台区玉泉营环岛西南侧;后者则成立于1999年,为超市业态的装饰建材家居零售企业,并在全国布局。除了经营业态外,两者的LOGO也大有区别,东方家园家居广场的标头注册商标为蓝黄色相间,而“东方家园建材超市”的标头为红黄相间。也正因如此,业内通常将“东方家园建材超市”简称为“红东方”、“东方家园家居广场”简称为“蓝东方”以示区别。即便如此,东方家园家居广场副总经理殷玉新仍透露,在两家企业10多年的发展中,因相同的“东方家园”4个大字,不少消费者、媒体甚至代理商也经常将两者混淆,为此,双方曾多次在各自官网等渠道发布声明以正视听。
1月16日,东方家园家居广场发出“郑重声明”:“北京东方家园家居广场市场有限公司是在北京工商局独立注册的法人,注册及营业地址均为北京丰台区玉泉营环岛西南侧,在北京门店只此一家,和东方家园建材超市事件没有任何关系。”此则声明与近日东方家园建材超市闭店停业事件有关。
据殷玉新介绍,近期在报道“东方家园建材超市”事件时,有些媒体误把“北京东方家园家居广场市场有限公司”等同于“东方家园建材超市”,并错误使用了东方家园家居广场的公司门头照片和网站资料等,给公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其实我们就是名字里都有‘东方家园’四个字,好比两个人,一个叫张东方,一个叫李东方,虽然同名,但根本不是一个人,债权、债务自然也不能混为一谈。”
在此次“红东方”闭店风波中,“蓝东方”不免意外因“东方家园”4个大字再次躺着中枪。除了部分媒体在报道“红东方”时误用“蓝东方”的店面图片、场景、LOGO等信息外,不少消费者也产生了误解。殷玉新介绍,目前其官方客服已经接到270多个关于“蓝东方”是否闭店的咨询电话,甚至有已经在“蓝东方”购买了家具的消费者因为担心店面有闭店风险而要求退单。“我们只能解释,并邀请消费者亲自上门来看,打消他们的疑虑。”1月17日下午,记者也来到位于玉泉营环岛西南侧的东方家园家居广场,各商家都在正常营业。虽然是工作日,店外停车场里的车还是停得满满的,店内有不少消费者在选购家具。一家商户向记者表示,他们也接到过咨询电话,近期向消费者解释“蓝东方”并非“红东方”也成了日常工作内容。
1月21日,东方家园家居广场宣布启动春节前的大力度促销。从1月26日至2月3日,消费者在东方家园家居广场买家具单笔合同满2000元立减300元现金,满4000元立减600元现金,以此类推;在此基础上,满10000元再返300元现金,满20000元再返600元现金,以此类推,返还的现金直接冲抵对应的合同款。“随着我们促销活动的开展以及声明的公开,我相信大家应该不会再混淆两家企业了。”殷玉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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