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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经开区高峰产业园住房租赁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环氧砂浆自流平、车库交通设

2023-09-01 作者:欧普 浏览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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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经开区高峰产业园住房租赁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环氧砂浆自流平、车库交通设施等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公告(第四次)

  万州经开区高峰产业园住房租赁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由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发包给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施工,现拟采取竞争性比选对该工程环氧砂浆自流平、车库交通设施等进行分包。比选人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一标段包含15号楼(幼儿园)、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对应下部车库、消防控制室,总建筑面积约64554.58㎡,一标段车库面积约8500㎡。

  2.3 比选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中包含车库环氧砂浆自流平面层,车库交通设施等工作。

  3.1 :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仅限于专业分包资质企业)。

  3.2 具有良好信誉,在建设工程政务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若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建的工程或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须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

  3.4 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单位须为万州区本地企业或在万州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区外企业参与竞选,竞选单位须在万州区注册登记二级分支机构,竞选单位参与竞选时必须以内部授权的方式授权其在万州的二级分支机构为比选人提供建筑服务,由其直接与比选人结算工程款,按其竞选文件中填报的税率在万州区内足额纳税开具税票。

  3.6 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

  备注: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竞选人,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制作竞选文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如区外企业委托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竞选,竞选文件中须提供对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原件,明确授权内容及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事宜(授权委托格式自拟)。

  4.2 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文件由竞选人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或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自行下载。相关图纸及资料由竞选人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4.3 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09:30。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万州经开区高峰产业园住房租赁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环氧砂浆自流平、车库交通设施等专业分包(第四次)比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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