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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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欧普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新型防水材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前信息公示

2020-07-29

锦州欧普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新型防水材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前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

锦州欧普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新型防水材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招标标的

建筑面积约1711.92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范围包括车间、仓库、配电室、沥青道路、管廊、设备基础、电缆沟、预埋、事故水池及其他室外工程等土建、钢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建筑防雷等各专业工程,以及场区建筑物控制点、桩基相关检测、材料检测、防雷检测验收、消防检测验收、全部竣工备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含甲方专业分包工程的资料归档)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内容。

2、执行技术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有),严禁挂靠;

(9)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资格:建筑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项目经理岗位3年以上,并从事类似规模工程不少于2个;

(11)具有与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相同或类似的良好业绩,且能够提供近三年内在相关行业同规模成功服务的实例;

(12)在欧普集团或子公司合作一年及以上,综合表现良好,可不受以上资格条件限制。

(13)在欧普集团或子公司合作中,综合表现较差或遭多次投诉并屡次不改的,没有竞标资格,不予参与投标资格。

(14)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数量超过10家,可根据供应商综合排名从低到高剔除部分供应商。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供资料

(1) 公司介绍,包括企业的成立时间、规模、员工人数、企业业务情况等;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审合格)、施工总承包等专业资质(按以上要求);

(3) 2017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具备与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相同或类似的良好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盖章版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5) 其他投标单位认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 联络信息表:

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拟投标路线

 

 

 

 

 

 

项目紧急如有意向参与投标,需尽快将以上复印件资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附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进行初步审核。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083170

预计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大街一段20

六、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工作经办人:沈永健,联系方式:010-59526411/ 17710898156

投诉受理部门:欧普审计监察部

投诉举报平台:欧普官网主页面(http://www.)—投诉举报平台—违规举报平台/招标投诉平台                          

北京欧普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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